報告補充協議
報告補充協議(范本10篇)
協議明確了各方合作的目標和方向,可以指導各方朝著共同的目標前進。什么才算好的報告補充協議?接下來給大家分享一些報告補充協議,供大家參考。
報告補充協議篇1
協議人:
協議人:
經雙方協商,就雙方簽定的'離婚協議合同內容,做如下補充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因管英合多年經商,各種關系及社會背景復雜,雙方離婚后,為防止管英合單方引發的各種債務、欠款糾紛、尤其電站解決時,可能引發意想不到的事件發生,造成徐玉杰、管國富財產流失,發生相關連帶賠償責任。為保全徐玉杰、管國富所得財產不受損失、不受牽連,雙方協商同意對外一致按離婚協議中不真實的財產分割條款執行有效,具有法律效力。
二、如徐玉杰不能協議離婚或離婚后,徐玉杰及親屬與管英合再次發生財產糾紛訴訟法律時,雙方離婚協議中的財產分割條款無效,均按20__年2月26日雙方實際財產分配協議執行有效,具有法律效力。
三、管英合及親屬在雙方離婚后,如再次與徐術杰發生財產糾紛訴訟法律時,雙方均按離婚協議執行有效,2月26日協議無效。
四、如因管英合電站項目或欠款發生的債務糾紛訴訟法律時,一切后果責任由管英合承擔,與徐玉杰無關,雙方均
按離婚協議執行有效。
五、次于管國富,因患周期性麻痹,不定時發病,在沒有工作前,發生的醫療費在3萬元以內由管英合負責承擔,超過時雙方各承擔50%。如山莊、電站無結果,管英合無生活來源時,發生的的醫療費雙方各承擔50%。
本補充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補充協議與離婚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協議人:
協議人:
年月日
報告補充協議篇2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人:(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雙方各自承擔的經濟法律等責任,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并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對原合同部份條款內容進行補充修改,特訂立本協議。
一、 工程概況
項目名稱:新世界購物公園
項目地點:余干縣世紀大道、迎賓大道交匯處
項目規模:1#樓(高層):22層(含地下室一層);總建筑面積約20__0 m2
2#~12#樓(多層):2~5層; 總建筑面積約40000m2
二、 設計范圍
1#~12#樓土建工程、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建筑電氣、智能建筑、通風與空調、電梯、消防、總體景觀設計、總平室內外管網。
三、 質量標準
符合現行國家規范規程標準、地方各級政府部門文件規定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并通過圖紙審查機構審查符合要求。
四、設計時間
設計人提供的本工程初步設計方案經發包人審定后,設計人應當在45天內提供本協議約定的1#樓(高層)全部設計文件資料,在15天內提供1#樓(高層)基礎施工圖和本協議約定的2#~12#樓(多層)全部設計文件資料。
五、發包人提供的文件資料:
1、工程地質勘察報告壹份。
2、工程規劃設計通知書壹份。
3、工程用地紅線圖壹份。
4、規劃總平面圖壹份。
六、設計人提供的設計文件資料:
1、初步設計方案本伍本。
2、全套施工圖設計文件拾套。
3、結構設計計算書叁份。
4、設計概算書叁份。
5、建筑面積計算書叁份。
6、設計光盤叁份。
7、其他應該由設計人提供的文件資料如設計檢查報告等。
設計人未能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提供上述設計文件資料,每延誤一天,應減收總設計費的百分之一。
七、工程設計費及支付辦法
1、 設計費:本工程總設計費以人民幣伍拾捌萬元包干,不再計取其他任何費用,如修改變更增加設計費(重大變更需要經過原審圖中心審查的除外)、建筑面積增減6%以內的設計費、各種咨詢服務費、設計人員差旅費等所有費用均已
包含在總設計費內。
2、付款辦法:
第一次付款:本合同簽訂后五日內支付總設計費的20%。
第二次付款:設計人提供全套文件資料,經圖紙審查中心審查合格后 十天支付總設計費的50%。
第三次付款:主體結構全部驗收合格后十天支付設計費的10%。
第四次付款:工程總體驗收合格后五天內支付剩余的設計費。
八、其他約定
1、設計人在本協議簽訂后5日內向發包人提供本工程初步設計方案。
2、當發包人需要設計人委派設計人員赴現場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或參加驗收等服務時,設計人員應當在收到發包人通知后5個小時內(指工作時間含節假日)到位進行服務。設計人違反本條約定時,每次應減收總設計費的百分之一。
3、、各種文件資料需要設計人簽章的,設計人應當在收到完整的資料后5小時內給予簽章完整。設計人違反本條約定時,每次應減收總設計費的百分之二。
4、設計人應本著技術可行,經濟合理的原則進行本工程設計,其中1#樓(高層)每平方米含鋼量不超過50公斤,2#~12#樓(多層)每平方米含鋼量不超過38公斤。設計人違反本條約定時,應減收總設計費的百分之十。
九、本協議與原合同若有不同之處,以本協議為準。
十、本協議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報告補充協議篇3
本協議由以下兩方于 年 月 日 在__簽訂
甲方:
乙方:
鑒于甲方于 年 月 日簽署了合同號為( )的《__協議》,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__協議》的主體變更事宜作相應調整,特簽訂補充協議如下:
1、雙方同意,自 年 月 日期,《__協議》中__公司的權利義務轉由__公司享有和承擔。
2、本補充協議作為《__協議》的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補充協議與《__協議》相沖突,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3、本補充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授權代表
乙方:
授權代表
報告補充協議篇4
甲方:胡,男,一九__年六月二十六日出生,身份證號碼:477。
乙方:程,女,一九__年七月九日出生,身份證號碼:44764。
甲乙雙方于二○__年一月五日簽訂了《離婚協議書》并于二○__年一月二十八日在深圳市南山區登記離婚,現經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前提下,依法就有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離婚協議書》第一條規定的“共同住房(蛇口雷公嶺公檢法宿舍二棟401室)”,系指座落于深圳市南山區蛇口工業401號的房屋。
二、該房屋產權歸乙方所有,該房產在辦理房改或過戶登記到乙方名下過程中,若需補交地價,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
三、《離婚協議書》的其他條款仍然有效。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
男方:女方:
二○__年四月二十九日
報告補充協議篇5
房地產合同: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補充協議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中文全稱:_____
英文全稱: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注冊地址: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
聯系電話:_____
傳 真:_____
郵政編碼: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鑒于甲、乙雙方共同認為,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就北京房產預售、預購事宜所訂立的編號為_____號的《北京市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以下簡稱“該契約”)存在未盡事宜,故雙方依據該契約第十八條之規定,于該契約訂立的同時,就該契約之未盡事宜經充分友好的協商,訂立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條 該契約中所述的房價款(亦即購房價款),定金及違約金皆以美元為貨幣單位。若以港元支付,則按支付當日的美元的換率計算。
第二條 甲方有權用其他質量,價格相當的材料和設備替代契約附件三所列之內容。
第三條 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權依該契約之規定終止該契約、沒收乙方已交納的定金;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根據契約之規定支付違約金,有權從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中扣除該違約金,余款退還乙方。如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不足以支付該違約金,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如甲方由此所遭致的損失大于乙方該違約金,乙方還須就超過部分向甲方進行賠償。
第四條 甲方應按契約規定應具備的時間和條件,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向乙方發出房產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即為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之日)。但若甲方遇有下列一種或多種情況,使甲方不能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有權按實際影響的日期相應延遲交付而不承擔延遲交付的責任:
1.為遵守該契約簽訂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北京市政府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與規定;
2.市政配套批準及安裝的延誤;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有關政府部門的延遲有關文件的批準。
但以上原因須經北京市有關主管部門出具證明方可作為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使用及免除責任的依據。
第五條 自房屋交付之日起,乙方所購房屋可按契約第十一條之規定享受保修,但屬下列情況不予保修:
1.燈具、漏電保護開關及龍頭、水掣等易損零部件;
2.經乙方或用戶改動的設施及/或設備及因改動而損壞的項目;
3.因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任何損壞情況;
4.因第三者責任而導致的損壞;
5.其他因乙方使用保養、維護不善而造成的設施及/或設備失靈、損壞者。
第六條 乙方同意于房屋交付使用時或于甲方要求時簽署在物業管理委員會成立之前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有關北京房產物業管理的公約、規則等文件,按照交納有關管理、維修、服務等費用。乙方保證遵守該等文件之規定。物業區的所有房屋樓宇(包括乙方所購房屋)將由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全權管理,直到物業管理委員會選定物業管理公司之前。
第七條 乙方須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房屋交付使用通知書后十四個工作日內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機構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屆時乙方除須按約定的付款方式之規定交清應付之全部購房價款外,還須同時支付管理費按金、管理基金、管理費用及其他必須支付的費用。如乙方未依約付款,則甲方有權拒絕為其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并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如乙方雖依約付款,但未按此條規定之期限、方式等要求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則視為甲方已按期并實際交付房屋予乙方使用。 第八條 房屋交付(包括甲方已被視為按期并實際交付)后,不論乙方是否已經實際占有或使用,如被他人占用或遭受意外損害或房屋外部或內部之設備、設施的滅失或被破壞,損害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九條 乙方所購房屋只可作為住宅使用,乙方擁有和/或使用該房屋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及遵守管理公約規則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戶守則。未經政府有關部門及物業管理公司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改其所購房屋的結構、外觀、設備設施等,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而因此造成甲方或物業區內其他房屋單位業主或住戶的損失亦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 房產交易過程中所發生的下列各種稅費,由甲、乙雙方按下列的規定分別交納:
1.因簽署和執有該契約之正本而發生的印花稅,由甲、乙雙方各自交納;
2.因房產買賣而發生的契稅由乙方交納;
3.因房產交易而發生的交易手續費,由甲、乙雙方各交納一半;
4.因乙方取得房屋產權和相關土地使用權而發生之登記費、工本費等費用,由乙方交納;
5.因房產買賣而發生的律師費、公證費等法律服務費用由乙方承擔;
6.其它應交納而未在此列明之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之相關規定辦理;
7.因乙方轉讓其預購的房屋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與轉受讓人依政策有關規定予以承擔;
8.因國家開征及/或收取新的稅費而發生的稅金或費用,按國家之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如乙方轉讓其預購的房屋,應在其與轉受讓人在該契約上背書并辦理預售契約轉讓登記后十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 乙方及轉受讓人在該契約上背書并經辦理預售轉讓登記后,乙方在該契約及本補充協議中的全部權利義務由轉受讓人享有和承擔。乙方在轉讓前所應承擔而未承擔的違約責任,轉讓后由轉受讓人向甲方承擔。若乙方及轉受讓人未能按規定辦理預售契約轉讓登記,則視為該轉讓無效,乙方應繼續履行該契約及本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乙方取得該房屋產權后如將房屋轉讓、贈與、抵押或出租,乙方需保證乙方的受讓人、贈與人、抵押權人或承租人將書面無條件接受上述管理公約、規則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戶守則等文件的約束。否則,甲方及/或物業區內之其他房屋所有權人,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概由乙方負責。該房屋的受讓人、贈與人、抵押權人或承租人已經書面接受上述公約、規則、住戶守則等文件的約束后,乙方不再承擔有關責任。
第十四條 對于該契約第十三條及第十五條所述有關預售預購登記及買賣過戶手續、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件手續,乙方可以集中委托甲方指定的代理機構辦理。由此引起的相關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本補充協議及其附件均是該契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甲、乙雙方在訂立該契約之時同時簽署,與該契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在經甲、乙雙方辦理完預售、預購登記之日起生效。經雙方共同申請,由公證處對該契約及本補充協議進行公證。
第十六條 該契約、本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用中文書寫,任何譯本只做參考;其它文文本及條款或意思表示與中文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為準。第十七條 該契約、本補充協議及附件之手寫與印刷文經甲、乙雙方確認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須經甲、乙雙方附簽。
第十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的通訊聯系地址、電話等若有任何變化,該方均應在十四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甲、乙雙方發給對方的任何通知均應按合同載明的地址、收信人以郵政特快專遞方式發出。從發出之日起計算第五天(最后一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不論對方或其授權代表是否實際收到該通知,即視為對方收到該通知之日,亦即視為該通知已于是日送達對方。
第十九條 該契約及本補充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三份,由北京市房地產管理局執有二份,公證處執有一份。
甲方(簽署):_____ 乙方(簽署):_____
授權代表:_____ 授權代表:_____
簽約地點:_____
簽約時間:_____
附件一
買方資料
(個人)中文姓名:_____
英文姓名:_____
證件類別及號碼:_____
國籍/地區: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
電 話:_____ 傳 真:_____
委托代理人/指定聯系人姓名:_____/_____
電 話:_____ 傳 真:_____
通訊地址:_____ (公司)中文名稱:_____
英文名稱:_____
營業執照/商業注冊證編號: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電 話:_____ 傳 真:_____
注冊地址:_____
通訊地址:_____ 附件二
付款辦法
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支付購房款:
1.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_____%(含定金);
2.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_____%;
3.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_____%;
4.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_____%;
5.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_____%;
6.剩余之相當于購房總價_____%的購房款,乙方以銀行按揭方式支付。乙方應自該契約規定之交屋日起十五日內開始辦理銀行按揭手續,并在四十五日內辦理完成按揭手續,使甲方取得該部分房款,若乙方屆時不能獲得按揭貸款或不能完成按揭貸款手續,則需在該時限屆滿前自行向甲方付清該____%購房款。
報告補充協議篇6
甲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實際情況,在原合同基礎上變更合同條款部分內容,于 20____年____月____日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一、協議內容:
1、甲方與乙方約定的位于甲方外立面南門及西南位置的廣告位的租金,由甲方和乙方的相關廣告業務合作中所產生的費用中進行抵扣,不足部分乙方補齊,超額部分乙方可以作為下一年度的租金進行抵扣。
2、 乙方因廣告位的申請事宜在相關政府部門所繳費用,甲方外立面南面及西南面廣告位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西面及西北面廣告位由甲方承擔。
二、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本協議與原合同有相互沖突時,以本協議為準。
三、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報告補充協議篇7
本合同書由 與 于 日簽署。 設計人按先前簽訂的合同要求完成了 工程的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并配合完成了相關專題論證和第三方審查工作。現因建設地點附近擬建 ,對本工程影響較大,屬于重大設計變更, 需易地重新設計,為此,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原合同形成補充協議如下:
一、鑒于工作量和成本變化較大,經雙方協商決定在原合同基礎上,增加設計費人民幣 。
二、本費用包干重新設計和變更設計的全部費用,包括上級各級主管部門要求報送的全部設計文件編制、出版費用,咨詢審查費用,以及為滿足審批要求而完成的設計工作費用。
三、付款方式:本協議書的總金額是完成協議書所規定義務的一切費用。由設計人包干使用,業主將按進度分期支付。
1、在簽訂協議書后3天內業主預付總費用的20%作為預付款;
2、設計人完成施工圖設計文件,并提交業主后3天內業主支付總費用的40%;
3、施工圖設計文件通過業主和上級主管部門審查、修改批準后支付總費用的40%;
4、本協議書費用為補充費用,不重復留質量保證金,原合同約定的質量保證金不變。
四、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五、本協議書經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產生法律效力,本協議書作為原合同的補充件,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用。
六、本協議書一式六份,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業主: 設計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日期:電話: 日期:
報告補充協議篇8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蘆醫廟商貿新村開發具體狀況,為加快新農村建設進度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補充協議。
一、補充協議如下:
1、甲方自建開發的50畝土地,現正在建設的房屋由甲方負責建設完工,剩余的未建房屋由乙方組織建設。
2、甲方負責帶給給乙方施工圖,乙方按甲方帶給的圖紙按甲方要求施工。
3、乙方對50畝自建內的剩余房屋分期進行施工,乙方每施工完一期,按成本價給甲方,由甲方銷售給本村村民,施工完成一個月內把房款交予乙方。超過一個月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650元的價格計算總房款,并從房屋竣工起第二個月內計算利息(按一分計息)。
4、房屋竣工時光及標準
5、乙方施工成本價暫按元每平方米計。
6、乙方施工完成的自建區房屋,不管甲方或乙方誰對外銷售均由甲方出具相關的產權文書。
7、自建小區內的市政配套設施,由甲方負責完成。
8、如小區基礎設施配套完成甲方還沒有按合同給乙方價款乙方有權對外銷售價格由乙方定,產權文書由甲方出具。
9、本補充協議與甲乙雙方之前簽定的《》相輔相成,如有抵觸,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10、本補充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11、本補充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20年月日
報告補充協議篇9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乙雙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賃合同),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雙方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1、甲方收到房屋款后應該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據憑證。
2、在履行租賃合同過程中,非乙方原因,房屋或其附屬設備設施自然損壞,由甲方負責維修,甲方收到乙方關于維修通知_____日內仍不履維修義務的,乙方可自行維修,因此產生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租賃期內,甲方出售租賃房屋的,應該提前_____個月告知乙方,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該租賃房屋轉讓他人的,甲方有責任在簽訂轉讓合同時告知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協議。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相應該的賠償責任:
(1)甲方對所出租房屋不具備完全處分權或者出租的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的;
(2)甲方未盡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影響房屋居住情形的。
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報告補充協議篇10
第一條:甲丙方同意將〈〈房屋租賃合同〉〉之收入按前合同內容支付期直接匯入乙方為甲方所開的保證金帳戶上。
第二條:甲丙方同意與湖南省人民醫院達成“湖南省人民醫院租賃費必須向乙方為甲方所開的保證金帳戶支付其應付款”的補充協議,并作該協議附件。
第三條:甲丙方同意授權條款:依據甲丙方與湖南省人民醫院的〈〈房屋租賃合同〉〉,甲丙方同意授權乙方:在湖南省人民醫院未按〈〈房屋租賃合同〉〉與〈〈關于明確房屋租賃應收款方式的補充協議〉〉向乙方為甲方所開保證金帳戶上支付應付款時,乙方有權直接代替甲丙方向湖南省人民醫院催收。
第四條:甲方同意該保證金帳戶的資金為該筆債務的質押擔保金,該項保證金帳戶僅用于封存租金收入,受乙方監管,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該項筆債務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在按貸款協議條款的條件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支取、使用、轉讓該項保證金帳戶的資金。甲方同意乙方有權直接扣劃該保證金帳戶上的資金用于償還該筆債務。
第五條: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終止、或修改租賃協議。
未盡事宜,三方另行協商。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簽生效。
〈〈關于明確房屋租賃應收款方式的補充協議〉〉,〈〈房屋租賃合同〉〉作為該項協議的附件。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
二〇一五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