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的合作協議簡易書
餐飲的合作協議簡易書(內容格式10篇)
協議可以增強信任,促進長期合作和穩定關系的建立。下面小編給大家提供一些餐飲的合作協議簡易書參考,希望對大家寫餐飲的合作協議簡易書有幫助。
餐飲的合作協議簡易書篇1
1.入伙: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雙方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
①合伙第一年內不得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一月告知對方并經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伙期限內,可以原出資額為限將其在合伙中的出資轉讓給對方或者第三人。
餐飲的合作協議簡易書篇2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而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
②雙方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比例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一方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餐飲的合作協議簡易書篇3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 、主要經營地、法人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三鑫源
經營場所位于: 金陽新區野鴨鄉新寨村八組
法人:毛麑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餐飲,范圍包括煙酒銷售、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100000 __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占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100000 __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占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_現金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 _ 100000 __元(人民幣大寫:拾萬圓整),占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資,于__2011__年_11_月_ 20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 300000 元(人民幣大寫__ 叁拾萬圓整_ 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后另行約定。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 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 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 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作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公司蓋章確認:
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
餐飲的合作協議簡易書篇4
合伙人(甲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乙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丙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丁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戊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鑒于,
幾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 ”餐飲品牌,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幾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餐飲的經營宗旨: 。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門店名號、主要經營地址:
第三條 合伙期限。自_年6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合伙人 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合伙人 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合伙人 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合伙人 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合伙人 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合伙人共同承擔。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入伙、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合伙人雙方同意;
2. 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另一方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合伙人退伙后,幾方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伙人。未經過全體合伙人同意,不得將合伙股份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結算。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幾方合伙人共同選舉 為合伙負責人。以 為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
幾方合伙人選舉 負責合伙門店的財務。
幾方合伙人選舉 負責合伙門店的運營。
幾方合伙人共同商議覺得合伙門店的重大事項,議事規則另行制定并幾方簽署。
第八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況下,另幾方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伙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伙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伙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
2. 雙方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雙方合伙人擔任。
3.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伙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確定合伙經營門店,與 公司《管理咨詢協議》,委托該公司提供的管理咨詢服務,人力資源派遣,財務管理,獲得該公司的商標許可,并支付相關費用。
(三)本協議確定合伙經營門店,對外為個體工商戶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伙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五)本合同經雙方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簽署時間:
餐飲的合作協議簡易書篇5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誠信、平等、自愿的前提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就甲方將其所有的餐飲店與乙方進行合作,即交由乙進行全權經營管理的相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雙方本著整合彼此優勢資源,利益共享的原則,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位于深圳市寶安區路的合家歡餐飲店全權交給乙方進行經營管理。所有經營費用由甲方承擔,在經營出現盈利時,乙方享有約定的盈利份額。
二、合同期從20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為表示雙方合作的誠意,充分保障乙方能正常營運,甲方應交給乙方經營流動資金¥__________元,保證正常的經營運作。
三、合作的方式:
1.甲方擁有合家歡餐飲店所有權,全權交由乙方進行經營管理,包括人事管理權、物料進購、出品管理、策劃及對外宣傳推廣等營運管理權。
2.店內所有資產(含用具、餐具等)將交給乙方支配、使用。
3.利潤分成:合作期內盈利按7:3分成,甲方得7成,乙方得3成;每月15日前結算并進行分配。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門店擁有歸屬權,對外名譽權。是工商及稅務機關所登記的所有人及責任人。所有相關經營活動所需的證照由甲方負責。
2、甲方有權了解和知曉合作過程中的經營情況,有權提出合理建議及意見,乙方應重視甲方的建議和意見。
3、甲方對餐廳的財務收支有知情權。甲方委派財務監督人員,對財務收支情況時行監管。
4、甲方不直接參與餐廳的經營管理事務,充分信任乙方能力;如有好的建議及意見可以向乙方單獨提出。
5、甲方有義務支持乙方的所有經營行為,充分保障乙方正確合理經營活。不參與餐廳的人事、進貨、宣傳推廣的具體行為。
6、按國家法律準時足額的將員工的工資、社保及相關員工福利待遇交給乙方支付給員工。
7、甲方應按時承擔餐廳的所有經營費用(含人工、租金、水電費、工商稅務等相關經營費用),避免由此造成的不必要損失。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盈利應得的份額。
2、乙方對餐廳享有絕對的經營管理權,包括:經營策劃、人事管理、出品、物料采購等。
3、工作人員由乙方聘任;所有人員由乙方進行培訓、管理及調配。
4、乙方保證在正式合作后起6個月內將餐廳經營業績達到盈利狀態。
5、乙方將誠信、用心的做好經營管理活動,盡快將餐廳達到盈利狀態。
6、乙方將誠信經營,如因乙方不當行為給餐廳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六、合作正式開始后在6個月內如沒有達到盈利狀態,甲方可以單方面終止本合,雙方進行財務清算后,甲方接手所有管理權,乙方即退出管理。
七、如出現盈利,將提取利潤的10%作為經營管理基金后按7:3分成,以每月15日結算并分配完畢。經營管理理基金由乙方負責保管、管理,用于改善餐廳員工福利之用途,合作期滿沒有用完的將按7:3分成處理(甲方得7成,乙方得3成)。
八、下列情況由甲方承擔責任:
1、合同期內如果出現勞資糾紛或工傷事故的。
2、合作期內非乙方及員工原因所發生的食物中毒的。
3、因經營過程中與任何第三方發生的經濟糾紛或訴訟的。
4、員工非故意行為造成損失的。
十、合同期內甲方不得無故終止本合同,否則應賠償乙方由此發生人工等相關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一、違約責任,雙方不得違反本合同之約定,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作出一切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二、合同的終止:
1、雙方不續約的前提下,合同期滿將自動終止。
2、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
3、合作期進行6個月內如未能達到盈利狀態,甲方在付清員工工資并經雙方清算后,甲方可以終止本合同。
4、如遇不可抗力(地震、臺風、政府行為、戰爭、等自然災害或政局動蕩之不可抗力)的發生致使本合同無法實現的。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可以提交當地人民法院處理。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后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餐飲的合作協議簡易書篇6
甲方:
乙方: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于開創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共同開創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餐廳籌措、設立、經營、管理;
第三條合作期限 年:從 至 止
第四條合作方式
甲方出資 萬元。乙方出資 萬元。
2.雙方的出資,于餐廳設立前十日內交齊,一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餐廳不享有合伙人權利,不能參與該餐廳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間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雙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合伙期間各項決策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為:
① 對外以合伙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 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 餐廳設立后,享有2000元/月的工資;
④ 支付合伙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①參予經營管理;
②餐廳設立后,享有2000元/月的工資;
③負責會計職務。
第六條 合伙期間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利潤為餐廳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后的盈余,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三年。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雙方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伙期間入伙、退伙、出資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雙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合伙第一年內不得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一月告知對方并經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伙期限內,可以原出資額為限將其在合伙中的出資轉讓給對方或者第三人。
第八條合伙的終止及事項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而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②雙方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比例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一方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敦煌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 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訂立雙方簽字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餐飲的合作協議簡易書篇7
餐飲合作經營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于開創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共同開創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餐廳籌措、設立、經營、管理;
第三條?合作期限年:從至止,
第四條?合作方式
甲方出資萬元。乙方出資萬元。
2.雙方的出資,于餐廳設立前十日內交齊,一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餐廳不享有合伙人權利,不能參與該餐廳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間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雙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合伙期間各項決策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為:
①對外以合伙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餐廳設立后,享有2000元/月的工資;
④支付合伙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①參予經營管理;
②餐廳設立后,享有2000元/月的工資;
③負責會計職務。
第六條合伙期間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利潤為餐廳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后的盈余,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三年。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雙方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伙期間入伙、退伙、出資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雙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合伙第一年內不得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一月告知對方并經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伙期限內,可以原出資額為限將其在合伙中的出資轉讓給對方或者第三人。
第八條?合伙的終止及事項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而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②雙方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比例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一方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敦煌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訂立雙方簽字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____年__月__日
餐飲的合作協議簡易書篇8
甲方:身份證號:以下稱甲方;乙方:身份證號: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現雙方就合作投資經營餐飲公司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現有餐飲加盟品牌“漢食坊”北京地區的使用權,且擁有飲食技術密方,乙方擁有資金。現雙方決定利用各自優勢在北京成立一家餐飲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共同經營,共同獲利。
二、公司股東為甲乙雙方。公司經營地址在北京,具體地址暫定位于北京市區號?。公司名稱暫定為,公司經營范圍為,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執行董事為:,具體以工商登記為準。公司經營場地由乙方負責承租解決。
三、公司注冊資本金為元(以下稱總投資)。甲方占注冊資金的49%,乙方占注冊資金51%,并按此比例承擔風險,分享利潤。注冊資本金全部由乙方繳納,其中甲方應承擔的出資49%部分亦由乙方代甲方支付。如公司成立,則乙方不要求甲方償還該49%出資額,視為乙方對甲方的贈與。
四、“”品品牌的使用約定:
1、“”北京地區的使用權系由甲方與公司簽訂加盟而來。該合同的有效期為一年,但可以續簽。首期加盟費為人民幣17萬元,由甲方支付完畢。現雙方同意,由乙方承擔17萬元的51%既元,乙方于年月日支付甲方。
2、使用權使用依據決定于加盟合同,甲方不作特別保證。
3、公司成立后,在北京地區僅限公司獨立使用該品牌,甲乙雙方均不得私自使用該品牌進行餐飲經營,否則既視為損害公司利益的違約行為,該違法經營行為的所得利益應歸公司所有。
4、公司由甲方實際經營管理。乙方負責投資及戰略擴展規劃。具體分工雙方再行制定公司制度。
五、甲方所有的飲食技術密方屬甲方個人所有,不屬公司財產,但甲方可授權公司使用,授權期限由甲方決定。但該授權使用非獨家、排他使用,不能限制甲方的其它使用。
六、本協議為構架協議,未盡事宜,則雙方應友好協商,再行簽訂補充協議。
七、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公司仍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則本協議自行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本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拒絕履行本協議,則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元。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如有爭議,交由管轄處理。
甲方:乙方:
年月月年月月
餐飲的合作協議簡易書篇9
1、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敦煌市人民法院起訴。
2、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訂立雙方簽字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年__月__日
餐飲的合作協議簡易書篇10
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
甲乙雙方本著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作經營餐飲項目。
甲方出資方式:金額:大寫_______(小寫_______)繳付期限:_______乙方投資金額:金額:______________大寫(小寫_______)繳付期限: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企業名稱_______企業主要經營地:法人代表:身份證號:_______。在合伙期間合伙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企業依法或法定事由終止時,企業盈虧按照本協議書相關條款規定的比例承擔。
第三條、合伙企業管理方式
1、自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全體合伙人委托甲方管理和經營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享有法律規定的合伙人權利。
2、財務管理由乙方負責,甲方需要資金時,提前通知乙方準備,金額所用途徑甲方必須留有做賬憑證,賬目條例清晰。
第四條本協議有效期暫定十年,自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五條、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承擔。企業虧盈由甲乙雙方共同享有承擔,按甲方50%,乙方50%的'分配份額進行分配享有承擔。
第六條、合伙企業經營過程中出現入伙與退伙事宜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七條本協議到期后,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本協議,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書,并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八條、爭議處理
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違約處理
1、如果一方違反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損合伙企業發展的行為,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造成合伙企業解散,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協議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違反本合作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議;
4、一方合伙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出對企業有損害的行為,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一條、合伙終止財務清算
1、合伙終止后應當進行財務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返回合伙人的出資。按照以下順序清償:合伙人所欠聘用職工工資,合伙所欠稅款,合伙債務。
3、清償后如有剩余,按出資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擁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伙人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