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股份協議
簡單的股份協議(范文11篇)
協議可以解決合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保障雙方的利益和權益,促進雙方或多方之間的合作和發展。簡單的股份協議怎么寫,這里給大家分享簡單的股份協議,供大家參考。
簡單的股份協議篇1
新建股份合作制企業發起人協議書(示范)
根據國家和天津市關于發展股份合作制企業政策規定的基本原則,現決定成立天津市股份合作公司(或企業名稱)。、(最少三人)__年__月__日在地址舉行會議,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發起人(并代表出資人)自愿入股,建立股份合作制企業,實行共同投資、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享利益。
二、各出資人為企業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企業承擔風險責任。企業經營期間,出資人不得抽回出資。
三、發起人及出資人出資份額如下:
出資 元,折股,占企業資本總額的 %;
出資 元,折股,占企業資本總額的 %:
出資 元,折股,占企業資本總額的 %。
(發起人以外出資人出資見出資金額登記表)
四、并代表出資人一致同意股份合作公司(或企業名稱)章程(草案)。
五、發起人負責籌建股份合作公司(或企業名稱),辦理相關手續。
六、本協議一式×份,發起人一份,企業留存一份,申請注冊一份。
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發起人協商解決。
×年 ×月×日 出資人簽名蓋章
附件:1、股份合作制企業章程(草案)
2、股份合作制企業出資金額登記表(出資人簽章)
簡單的股份協議篇2
合資人:__________(甲方)
合資人:__________(乙方)
合資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資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資經營__________,總投資為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資依法組成合資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資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要是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資雙方共同經營、共同休息,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權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包袱。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權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日外向對方清償自己包袱的部分。
第五條別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劃一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變,合資終止
一)合資期滿;離婚協議書
二)合資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資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環境。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劃一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合資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資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簡單的股份協議篇3
甲方:
姓名:
身份證號:
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
協議簽約地點:
一、概述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項目合伙經營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二、合伙經營范圍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年,自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出資額、方式、期限
甲方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大寫元)。乙方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大寫元)。雙方的出資應于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悉數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者,應對應付金額計付銀行利息,并以資金形式賠償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雙方方出資合計元(大寫元),為雙方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時,需經另一方同意。
五、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余分配:甲方享有%盈余,乙方享有%盈余。債務承擔:由雙方合伙經營產生的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償還時,甲方承擔%債務,乙方承擔%債務。
六、入伙、退伙與出資轉讓
入伙:承認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同意;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退貨:不可在合伙不利時要求退伙;任一方若退伙,應在月之前,應告知另一方,且經另一方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需進行賠償。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并且必須承認本合同,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七、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甲擁有權限:義務:乙擁有權限:義務:甲乙雙方工作中不得越權操作,且應認真履行應盡義務。
八、禁止行為
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九、合伙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
②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甲乙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糾紛的解決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本著共圖發展的目標,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并進行補充、完善。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簡單的股份協議篇4
代持股協議書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鑒于:
1、受托人以股權內部轉讓方式將所其持北京領東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領東科技”)股權中的25%轉讓給甲方;
2、本協議書中的甲方代表經理層與中層管理人員持股、簽署協議,具體所代表的持股比例見代持股協議書附件;
3、鑒于國家目前對________公司的主體有所限制,自然人暫不能作為工商登記股東,為此,雙方決定,甲方(含代持)所持股權,在工商登記中以乙方名義代持。
為明確各自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簽訂代持股協議如下:
第一條本次代持的標的本次代持標的為甲方在公司中占公司總股本的25%,對應公司出資元。乙方受托代持股的標的股權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代持出資萬元,占____公司出資比例%;
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代持出資萬元,占____公司出資比例%。
甲方通過增資、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視為標的股權,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一并由乙方代持。
第二條本次代持的期限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協議條規定條件成就之時止。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標的股權為限,根據____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擁有所有者權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權利,包括表決權、查賬權、知情權、參與權等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在代持期間,獲得因標的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現金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若甲方決定放棄送配股、增資等權利的,需在該等權利行使期限屆滿日前,以書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據該書面指示辦理相應的手續。逾期未通知的,則視為甲方未放棄該等權利。
乙方因執行甲方的書面指示或者為實現甲方的權利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需繳納的新增注冊資本、需繳納的稅費等,由甲方承擔。
甲乙雙方之前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是進行本次代持的必備文件。
如____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托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并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如乙方任一股東決定對外轉讓其所持有的股權,甲方有隨售權,有權要求將甲方所持有的股權按同等條件一并轉讓,乙方有協助、配合之義務。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為標的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
在代持期間,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收益為現金分紅的,則乙方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后個工作日內,采用的方式將其轉交給甲方。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甲方但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若乙方為甲方墊付了相關費用的,乙方有權從標的股權獲得的分紅中扣除,直至墊付費用全部結清為止。
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標的股權被查封的,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乙方違反本協議或不適當履行受托義務,或因乙方原因和責任,給甲方的股權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上一年會計年度公司每股凈資產的倍計,對甲方進行賠償。有股權轉讓成交記錄,且成交價高于本條凈資產的倍數的,以成交價的倍作為賠償金。
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托義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單方增資的形式稀釋或部分稀釋乙方實際所持的股權比例。
第五條標的股權的轉讓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標的股權。甲方轉讓股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并提供股權受讓方的相關資料。
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后,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若標的股權的受讓方為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方或其他內部職工股股東的,則標的股權在轉讓之后仍由乙方代受讓方持有。甲方應保證受讓方同意接受本協議的約束。
在受讓方與乙方按本協議內容重新簽訂《代持股協議》后,本協議自動終止。
若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后3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因標的股權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保密未經對方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予以賠償。
第七條協議的生效與解除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各方一致確認,除發生條規定的事由外,各方均無權解除本合同。
當法律法規及證監會的相關文件明確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權,且該等持有公司股權的行為不會影響公司合法存續和正常經營的,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本協議終止之后,乙方將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標股權恢復至甲方名下。
第八條爭議解決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協議生效及份數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份,各方各執一份。
委托方:
簽署日期:
年月日受托方:
授權代理人:
簽署日期:
年月日
簡單的股份協議篇5
第一章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東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公司名稱為: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第四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第五條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條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公司的經營宗旨:_________。
第九條公司經營范圍是:_________。
第六章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股東
第十條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于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股東會
第十五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股東會會議每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會
第一節董事
第二十一條公司董事為自然人。
第二十二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條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批準,不得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三十二條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四十二條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并作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條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五十一條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五十二條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三條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五十四條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五十五條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六條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監事
第五十七條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五十八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九條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六十條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六十一條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于監事。
第六十二條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四條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六十五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布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七條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八條清算組成立后,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六十九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七十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條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七十二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三條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四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五條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六條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七條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簽署。
第十三章附則
第七十九條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簡單的股份協議篇6
出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
鑒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股份,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公司擁有的全部股份,并且甲方轉讓其股份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的批準。
鑒于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公司擁有%股份。
鑒于公司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股份。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股份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標的、受讓價款及支付
1、甲方將其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全部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甲方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份。
2、乙方愿意以萬元的價格受讓甲方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份。
3、乙方同意在本協議書成立時,一次性將股份受讓價款全部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或銀行戶頭。
4、甲方轉讓股份應得價款所涉甲方稅負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應當及時依法辦理。
二、甲方保證與聲明
1、甲方為本協議所轉讓股份的唯一所有權人;
2、甲方作為公司股東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冊資本的出資義務;
3、保證所與本次轉讓股份有關的活動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實、且合法有效;
4、保證轉讓的股份完整,未設定任何擔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權益;
5、保證其主體資格合法,有出讓股份的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
6、保證因涉及股份交割日前的事實而產生的`訴訟或_____由出讓方承擔;
7、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經營,不再參與公司財產、利潤的分配。
三、乙方聲明
1、乙方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乙方承認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所規定的方式支付價款。
四、有關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本協議生效后,出讓方享有和分擔轉讓前該公司所有的債權債務。受讓方分享轉讓后該公司的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五、有關股東權利義務
1、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轉讓部分股份所對應的標的公司股東權利同時不再履行該部分股東義務。
2、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標的公司持股部分的股東權利并履行股東義務。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包括以甲方名義簽署相關文件。
六、保密
任何一方對其在本合同磋商、簽訂、履行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生產經營、投資及其他任何方面的商業秘密,不得向公眾或任何第三人泄露、公開或傳播此等商業秘密;也不得以自己或其他任何人的利益為目的利用此等商業秘密;除非是:
1、法律要求;
2、社會公眾利益要求;
3、對方事先以書面形式同意。
七、股份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
雙方同意辦理與本合同約定的股份轉讓手續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方承擔。
八、有關股東權利義務包括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承受
1、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實際行使作為公司股東的權利,并履行相應的股東義務。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包括以甲方名義簽署相關文件。
2、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份比例依法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九、違約責任
1、如協議一方不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守約方亦有權要求解除本協議及向違約方索取賠償守約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規定按時支付股份轉讓款,每延遲一天,應按延遲部分價款的________‰支付滯納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后,如果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滯納金數額,或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其它損害的,不影響甲方就超過部分或其它損害要求賠償的權利。
十、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提交_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十一、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公司、公證處各執__________份,其余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受讓方: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簡單的股份協議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委托甲方投資盈利一事,經過友好協商,現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委托事項
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出資:商鋪位于中山北路1929號總建筑面積496平方,總投資乙方出資元,擁有中山北路1929號雅泰SPA足道股權。
二、合作期限
中山北路1929號租賃期限自20__年5月1日起至20__年4月29日止,后期續簽合同后,如不用裝修的情況下,乙方所持有的股份無需投資,正常參與分紅。
三、權利和義務
乙方把投資金額在合同簽訂時交給甲方,供其進行投資操作,乙方有權查詢甲方投資操作情況。
四、法人由甲方持有,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
五、甲、乙雙方合作期間,所有債權債務及分紅均有甲、乙雙方共同承擔或分紅。
六、結算方式
每月收益有盈利時,由甲乙雙方按股份比例分紅,分紅時間為每月1至5日。
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手機:
手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月日
年月日
簡單的股份協議篇8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受讓方(乙方)身份證號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就股份轉讓事宜,于年月日在深圳訂立,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同事宜。
一、股份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股份中的百分之的股份以萬元()轉讓給乙方(其中包含股份資產及房屋押金和店內存貨),乙方同意按此價格的金額購買上述股份,參與共同合作經營。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當日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作為所轉讓股份的費用,附:甲方付收據一份交與乙方保留。
3、甲乙雙方按股份比例,共同出資萬元(),作為的正常流動資金(附:甲方應出資萬元(),乙方出資萬元()。
二、保證
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份,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保或擔保并免遭第三人追討,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三、責任(合作細節)
1、甲乙雙方作為的員工,必須正常工作,遵守店內的一切規章制度,對違反規章制度和所有員工同等對待。
2、乙方作為的(職務),享受正常的所有待遇及福利及正常支出費用(附勞動合同書中一切條款,正常有效。)
3、盈虧分擔,甲乙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定,按季度分享的利潤及分擔的虧損。
4、合同簽訂之時,店內一切產品及設備作為甲乙雙方共同擁有之成本,以外成本須由甲乙雙方共同出資承擔,公司宿舍住宿,一切保持不變,房間作為甲方福利,乙方不得有異議。
5、如公司發展擴大所需資金由甲乙雙方共同按股份合同比例出資,乙方不得有異議。
6、甲、乙雙方由于個人或態度與客人及社會人員產生矛矛盾造成店內任何損失,由本人負責全部損失。
四、時間
1、本合同有效時間為三年,從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2、
合約期滿,乙方作為甲方合作考慮之優先對象,可以繼續續約持股。
五、帳目
1、的'所有經營及支出帳目,對的所有股東公開,甲乙雙方可以提前預約查詢。
2、每季度分紅時間為下季度第一個月的10號,甲乙雙方共同理帳。
六、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與甲方解除合同,如果乙方單方面強行解除合同,則不享受當季度分紅,并按時間長短甲方付給乙方部分的資金(如下:在合同第一年內,如乙方退出,甲方退還乙方總投入資金的百分之二十(20%),在合同第二年如乙方退出,甲方退還乙方總投入資金百分之四十(40%),在合同第三年如乙方退出,甲方退還乙方總投入資金的百分之六十(60%)。合約期滿乙方可以選擇續簽合約或者憑收據合同拿回本金(本金為乙方簽訂合同的實際出資)(附:甲乙方簽訂的書面變更和解除合同書)。
2、合同期內甲乙雙方的股份都不得出讓,轉包給第三人。3、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阻止的外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自動解除。甲乙雙方無相互之責任。
4、當發生不可抗力之因素,本合同自動解除,甲乙雙方無相互之責任。
七、爭議解決
對于涉及到本合同以外的爭議,雙方本著互利互讓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的生效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各股東同意,并由各方簽字之時生效。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分別由甲、乙、及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簡單的股份協議篇9
姓名,性別,年齡,住址:
姓名,性別,年齡,住址:
姓名,性別,年齡,住址:
第一條合伙名稱:
第二條主要經營地點: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及范圍:
第四條合伙期限:
第五條出資金額、期限、方式
(一)合伙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五萬元元;合伙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五萬元元;合伙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五萬元元
(二)本合伙的各合伙人的出資款項應于年月日,交到本合伙在銀行開立的共同賬戶中,賬號:,此為各合伙人__合伙的意思表示,此款為各合伙人的首期出資,若在合伙事務投入過程中需要繼續追加出資的,各方合伙人依然按照以上出資比例追加出資額。
(三)本合伙大約需出資人民幣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財產仍為個人財產,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事務。
(二)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推舉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2、對合伙事務進行日常管理;3、經營管理合伙事務,購進常用貨物,維護管理合伙的財產物品;4、支付合伙債務;
第七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本合伙的各合伙人的出資比例為依據,對本合伙產生的利潤及盈余依此比例進行分配。(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以清償時,依照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各合伙人以各自的財產按出資比例承擔債務。
第八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同時依本合伙的出資比例繳納出資款項;3、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以外,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有同等權力,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1)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2)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3)發生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需要有證據證明),合伙協議未約定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影響合伙事務執行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的,應當賠償損失。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3)個人喪失清償能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本合伙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1)未履行出資義務;(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事務造成損失;(3)執行合伙事務有不正當行為;(4)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通知之日生效除名人有異議的,可以接到通知之日起30內起訴,合伙人退火后,其他合伙人與該合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財產狀況進行估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償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第三人受讓合伙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人。
第九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監督權,合伙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3、合伙人分配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財產歸合伙人共有;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合伙名稱繼續經營原合伙債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也可以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為新的合伙人。
第十二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3、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銷;6、其他法定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組織解散后15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利害關系人可申請法院指定;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職工工資和社保費用;稅款;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按本協議第七條第一款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如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按第七條第二款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交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三個月仍未繳納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其他合伙人不愿意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的,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組織中的財產份額出質,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重大過失導致合伙組織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應共同的充分進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合同簽訂地法院解決。
第十五條其它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本協議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準。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憑證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份各合伙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或蓋章后即發生法律生效。
合伙人(簽字蓋章):
年月日
簡單的股份協議篇10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以下投資人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入股出資注冊投資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投資人基本情況
二、公司的名稱:_______。經營場所位于_______
三、經營范圍:_______。
四、經營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五、出資方式及數額:以上投資人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公司經營期間雙方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要求分割或抽逃。
六、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公司一般在一個年度進行財務結算,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或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并按比例分擔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未經協商同意單方面造成損失由個人按實際損失承擔)。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七、退股
入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入股人可以退股:
1、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
2、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3、經營期限屆滿經共同投資人一致同意可以退股;
4、共同投資人發生難于再繼續股份經營時可以退股。
5、退股人退股需提前三個月告知合股人并經合股人協商同意可以退股。
6、未經合股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給其他合股人造成的損失,由退股人承擔。
八、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代表股東行使公司經營管理事務及日常行政人事、財務管理事務;
(4)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十、股東權利和義務
1、依公司章程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2、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3、共同投資人在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4、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5、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6、對成為公司股東之前的公司經營利潤不享有任何權益、對營業損失及債務亦不承擔任何責任;任何一方成為公司股東之前的債務負有清償的義務,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清償自己的債務,其他股東亦無義務清償債務。
十一、違約責任
共同投資的任何一方若遲延支付款項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損失的,應按承諾的投資比例給予相應的賠償;若方因重大過錯,致使公司遭受資金損失的,應當向其他共同投資方承擔相應比例的賠償責任。
十二、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共同投資人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自_______方簽字后生效,每人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的股份協議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食品工業有限職責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先生(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利互惠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貼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業務拓展合作等問題,自愿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系,甲方為乙方帶給公司名義資源,并協助乙方的拓展工作,促成業務和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戶方的多贏局面。
二、甲方為乙方帶給公司名義時,應嚴格保守乙方和客戶方的商業機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乙方或客戶方商業機密而使乙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乙方在理解甲方帶給公司名義時,應跟進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者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布公、坦誠相告并求得甲方諒解和協助,不得在潛力不足的狀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甲方公司名譽受到損害。
四、合作細節
1、乙方能夠甲方名義開展業務,在開展業務時,需攜帶甲方出具的書面委托授權書,否則,對外所為的法律行為,除甲方書面追認有效的外,由乙方自行承擔后果。
2、業務拓展協助與利潤分配:
(1)乙方在拓展與速運(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項目中,就年中秋月餅現有常規產品享受甲方特售價格基礎上折底價的優惠政策支持,并獲得甲方的費用支持,如果該項目未能構成交易,則以上費用由甲方重點客戶部承擔。如果該項目構成交易,則以上費用將從交易利潤中扣除,最終利潤由甲方重點客戶部和乙方共同享有,分享比例為各50%。
(2)乙方在拓展郵局合作項目中,享受甲方供應郵局系統的特殊底價,并獲得甲方的技術支持。如果該項目未能構成交易,則以上費用由甲方重點客戶部承擔;如果該項目構成交易,則以上費用將從交易利潤中扣除,最終利潤由甲方重點客戶部和乙方共同享有,分享比例為各50%。
(3)乙方超出甲方所定優惠底線過度承諾的,否則,超出部分的差額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采用無底薪制,甲方作為公司直接與客戶方產生交易,甲方重點客戶部和乙方業務結算金額按打折后的單價政策的金額執行,乙方和客戶方的實際交易價格甲方但是多干涉。
4、除甲方產品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外,由于不可抗力及客戶方退換貨造成的損失,由甲方重點客戶部和乙方共同承擔,承擔比例為各50%。
5、甲方需在收到客戶方貨款后30日內結算利潤,并及時按條款約定比例支付給乙方。
五、違約職責
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乙方務必秉著誠信,正直的心態開展業務,不得出賣公司商業機密,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戶方的商業信譽或者公司名譽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系外,還能夠提出必須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產生尚未結束的業務中就應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義務。
乙方因個人原因泄露甲方商業秘密或導致公司與客戶的合作中途中斷的,除支付甲方違約金元外,還需向甲方支付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甲方在收款后不按時向客戶發貨,導致客戶追訴而使得乙方收到損失的,除支付甲方違約金元外,甲方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六、爭議處理
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用心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蓋章之日起計算,即從年5月15日至年5月日止。
八、本協議到期后,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只要交易產生視作均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自交易結束時終止。雙方應及時簽訂書面的續訂協議,否則,自終止之日起超過1個月的協議自動終止。
九、本協議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任務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備注:供應速運以及郵局系統的產品價格表見附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